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
2025-03-31 17:40:44 浏览次数:
缴存人购买再交易住房,从交易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或契税完税发票开具时间12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办理材料: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个人收入材料、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出具户口册或出生证;
2.借款申请人在中心受委托银行开设的I类银行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目前受托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查询报告(明细版);
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5.再交易住房买卖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付款刷卡小票或转账单据);
6.再交易住房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理州缴存人在大理州外购房用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还须提供抵押物产权证及产权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售房人身份证和收款账户信息;
8.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或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
9.高层次人才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管理部受理审批→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抵押人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人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抵押物价值认定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权登记→管理部办理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