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指南 > 贷款

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办事指南

  2025-03-31 17:46:05  浏览次数:

借款人在贷款合同期限内,可申请办理1次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即变更为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借款人无逾期欠款且连续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

(三)还款方式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业务申请表》。

三、其他事项

(一)还款日不受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二)变更还款方式的生效时间为次日起生效;

(三)需申请变更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的,须向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申请,按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四、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申请→管理部受理审批→还款方式变更完成后次日生效



网站地图  |  网站总访问量:10601880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7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2-2319075
滇ICP备12006135号-1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476   技术支持: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