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款期限变更业务办事指南
2025-03-31 17:46:53 浏览次数:
借款人在贷款合同期限内,可以申请办理1次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即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或延长贷款期限。
一、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需为五年期以上;
(三)借款人无逾期欠款且连续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
(四)还款期限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业务申请表》。
三、其他事项
(一)还款日不受理还款期限变更业务;
(二)缩短或延长的期数以12的倍数(1年)申请变更;
(三)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的,缩短后的贷款期限(已还期数+变更后剩余还款期数)需大于5年,需同意原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四)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延长后的贷款期限(已还期数+变更后剩余还款期数)不能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限和房屋抵押物的使用年限;
(五)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需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办理房产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六)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七)经审批同意延长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抵押人与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限变更补充协议》并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
四、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提交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申请→管理部受理审批→还款期限变更完成后次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