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4-08-13 16:21:38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大理州202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情况,现就调整2024年度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缴存基数上限
(一)根据大理州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大理州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2023年大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953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度大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4486元)。
(二)请缴存单位、缴存人及时按新的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缴存基数。
二、其他要求
(一)缴存基数调整周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2023年标准执行。大理市为1840元,其余11县为1690元。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