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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0:40: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联系电话:0872—231907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公积金中心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坚持把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公积金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网站总访问量975万余次。2021年全年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工单255件,按时办结255件,完成率100%。本年度报送职工缴交情况、贷款情况480余万条短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申请表,在中心及政府门户网发布和转发文章236篇,其中,大理州政府门户网23篇、中心门户网173篇、中心微信公众号40篇。其中中心门户网站中心动态71条、通知公告18条、业内新闻49条、政策法规13条、业务指南22条。

一是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中心按月公开全州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通过数据对比呈现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放的情况。1月30日发布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20年大理州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效益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是政风行风热线解读公积金政策。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单进园带领信息科、财务科、大理管理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全州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解答等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进行沟通与交流,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我中心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宗旨,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尽可能把公积金业务放在线上办理,目前离柜办理率已达49.78%。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三步审核后予以公开;对现行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公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政务公开各方面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为适应现代化信息传播的新形势,中心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手机公积金”建设,定期推送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2021年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80991人数,咨询公积金业务信息发送140119人数,办理业务12065笔,阅读量共计1325555次。手机公积金共办理业务12567笔,阅读量共计5747818次。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自查评估,认真查漏补缺,对自查结果及时下发任务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二是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存在滞后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2、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各科室之间密切配合,力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

今后,我中心将严格遵循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定期自我检查与整改,认真抓好每一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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