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轮播图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 政务信息 > 预决算公开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12-03 19:40:22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信贷管理方案。

2.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信贷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4.负责督促全州住房公积金按时汇缴。

5.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信贷业务进行管理。

6.负责按照授权审批全州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使用。

7.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及安全。

8.负责报告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9.负责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监督受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

10.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行业建设和管理。

11.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购、建、修房支取和贷款大幅度增加。公积金贷款收回较好,贷款逾期率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平稳高效、规范有序。截至20171231日全州共有3164家单位共14.65万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当年归集25.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68%,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23%,归集总额155.18亿元。当年提取15.37亿元,同比增长21.21%,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88%,累计提取87.93亿元。当年发放贷款14.2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67%,贷款总额95.27亿元,贷款余额56.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存贷比83.6%;全州逾期贷款余额为0,资金使用率达92%。实现待分配增值收益7047.91万元,比上年增长3.5%。全州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营、保值增值,较好的发挥了住房融资作用,切实改善了职工居住条件,为全面小康大理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65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41.48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12017年根据州委编办[2017]7号文件我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增加;2、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32017年我单位完成了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系统建设。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42万元,占总支出的72.73%;项目支出466.29万元,占总支出的27.2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1、支出数中含2016年度项目结余资金72.74万元,属于2016年项目尾款在2017年度支付。2、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32017年我单位完成贯标和银行结算系统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07,增长34.23%,主要原因是:1、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22017年单位调入4名在编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6.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6.5万元,下降50.01%,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全州住房公积金专项运行管理经费100万元。主要是保障了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对全州中心机关和12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进行专项运行管理,包括公积金短信费用、业务咨询96128专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催收、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表格印刷、各管理部业务用房物管及保安费用、监管部门到各管理部专项检查费用、公积金涉法、涉诉费用等,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维护《新居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系统日常维护;支付专线租赁费、异地灾备远程租用费及网络租赁费; 12月底全部支付完毕。2、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银行结算系统建设经费200万元。其中:基础数据标准建设42万元;银行结算系统建设93万元;原IBM光仟交换机激活模块16万元;双摄像头拍摄仪6万元;票据打印机10.8万元;指纹识别仪9.75万元;服务器15万元;新居系统专线备线(视频会议、留证系统)( 联通)10.8;大理住房公积金网(外网)2.55万元。12月已完成所有支付内容,剩余金额840.75元。3、住房公积金工作绩效责任考核项目经费60万元。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行业特殊性,参照其他州市做法,建立与归集、货款、增值收益等业务指标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切实增加我州财政收入,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有效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对12县市管理部的考核,11月已将项目资金全部兑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2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单位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3%。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本部及12县市管理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21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4.21万元,超预算数2.21万元,较2016年度的14.57万元减少10.37万元,同比下降 71.14%。超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设12县市管理部,为派出机构,实行报账制,中心不定期深入各县市管理部检查指导工作,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公车使用频率较高,磨损较大,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等有所增加,其中:2017年度我单位公车修理费1.1万元、过路过桥费用0.62万元、车辆保险0.38万元、燃料费用2.1万元,计4.21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41万元,下降55.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9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6万元,下降7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州政府组织的因公出国(境);2、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1万元,占34.62%;公务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占65.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车修理费1.1万元、过路过桥费用0.62万元、车辆保险0.38万元、燃料费用2.1万元,计4.2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州市来访业务交流、各县市公务往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4万元,增长31.37%,主要原因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量日益增长,机关运行经费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心本部及12县市管理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三清洁”、扶贫挂钩村、文明城市创建挂钩社区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01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86万元,固定资产2,968.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0.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21.8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012.23

43.86

2,968.37

1,836.30

25.23

136.60

970.2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5.3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82.85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0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2.52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务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网站地图  |  网站总访问量:10879996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7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2-2319075
滇ICP备12006135号-1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476   技术支持: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