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90002149901000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国家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方案。
(二)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情况。
(四)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五)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缴存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
(六)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归集对账、查询和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受理投诉和复议申请。
(七)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管理。
(八)负责审批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九)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核算。
(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运营管理和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十一)负责报告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监督受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十三)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行业建设和管理。
(十四)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购、建、修房支取和贷款大幅度增加。公积金贷款收回较好,贷款逾期率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平稳高效、规范有序。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共有3366个单位13.93万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实现归集29.71亿元,同比增长25.88%,完成目标任务26.00亿元的114.27%,归集总额183.44亿元,同比增长18.34%,归集余额76.85亿元,同比增长18.21%。发放贷款18.5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1亿元的183.47%,贷款总额113.80亿元,同比增长21.48%。提取17.5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65亿元的165.16%,提取总额105.52亿元,同比增长20.00%。实现增值收益924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2.84%,同比增长31.20%。全州66.35亿元贷款余额无不良逾期贷款,存贷比85.16%,比上年同期的83.59%增加1.57个百分点,资金结构配比合理,流动性充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4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1650.58万元,增长108.64%。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变更部门预算信息系统安全改造项目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大财综[2018]100号文件追加预算资金610万元,用于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大财综[2018]108号文件下达中心项目资金932万元,用于支付委托银行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3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709.70万元,增长100.79%。其中:基本支出1,335.58万元,增长7.41%;占总支出的38.90%;项目支出2,097.34万元,增长349.79%,占总支出的61.10%;增加原因 主要是:1.基本支出方面,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2.项目支出方面, 2018年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变更部门预算金额为318万的信息系统安全改造项目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大财综[2018]100号文件追加预算资金610万元,用于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大财综[2018]108号文件下达中心项目资金932万元,用于支付委托银行手续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5.58万元,总支出的39%;较上年决算数1243.42,增加921.61万元,增长7.41%。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部分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7.34万元,占总支出的61%增加16,31.05万元,增长349.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变更部门预算金额为318万的信息系统安全改造项目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大财综[2018]100号文件追加预算资金610万元,用于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大财综[2018]108号文件下达中心项目资金932万元,用于支付委托银行手续费。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1.州中心运管经费:确保了州中心机关监管部门到各管理部专项检查费用、公积金涉法涉诉费用等,数据库和系统日常维护;支付专线租赁费、异地灾备远程租用费及网络租赁费。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确保完成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归集使用公积金计划任务,已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
2.县市管理部运行经费:保障了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正常运行,12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进行专项运行管理,包括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催收、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表格印刷,完成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归集使用公积金计划任务。提高管理能力和运行水平、优化资产结构和运行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融资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有效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已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
3.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先进的信息手段进行管理、服务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的整体运管,缓解人员不足、释放柜面压力,解决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2018年12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正式上线通过 12329热线、12329短信平台、住房公积金网站、住房公积金网厅、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自助终端、微博八大服务渠道和业务大厅柜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接受缴存职工咨询、投诉、互动,为缴存职工提供了7×24小时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结算资金时时到账。2018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第二批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将于2019年完成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9%。主要用于12县市管理部及州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支出;委托银行手续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3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9.06%。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配餐人员及接待标准,做到了无公函不接待,所以公务接待支出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72万元,下降7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5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3万元,下降80.82%。2018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维修较少,燃油费较少;2018年,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配餐人员及接待标准,做到了无公函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占55.61%;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44.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到12县市管理部公务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到我中心考察、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4万元,较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量日益增长,机关运行经费随着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心本部及12县市管理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三清洁”、扶贫挂钩村、文明城市创建挂钩社区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73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00万元,固定资产3,614.7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3.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6.40万元。我单位处置资产总额合计58.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1项,账面原值58.69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3,735.76 | 121.00 | 3,614.77 | 1,850.28 | 25.23 | 344.44 | 1,394.8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23万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2149901111
附件: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