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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7-31 11:23: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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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方案。

2.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

4.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缓缴、减低缴存比例。

5.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缴存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

6.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归集对账、查询和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受理投诉和复议申请。

7.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管理。

8.负责审批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9.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核算。

10.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运营管理和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11.负责报告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12.负责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监督受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

13.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行业建设和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的重要作用,为保障和改善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全州新形势下房地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坚持目标导向,主要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1)归集扩面持续增长。2022年实现归集35.18亿元,同比增长7.16%,完成目标任务30亿元的117.27%;归集总额达313.11亿元,归集余额114.27亿元。

(2)提取总额不断扩大。2022年完成提取25.27亿元,同比增长7.39%,完成目标任务22亿元的114.86%;累计提取总额达198.84亿元。

(3)贷款规模稳步提升。2022年发放贷款10.58亿元,同比减少4.08%,完成目标任务10亿元的105.80%,收回贷款10.15亿元;累计贷款总额达170.89亿元,贷款余额84.32亿元。

(4)增值收益显著增长。2022年实现增值收益15565.70万元,同比增长0.12%,完成目标任务12060万元的129.07%。

2.强化工作统筹,各项重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1)归集扩面工作持续加强。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全州12县市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针对缴存职工最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使用等问题进行详细介绍和答疑,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大力开展缴存扩面工作,在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向其他类型单位扩展。截至2022年底,全州实缴住房公积金共3508个单位15.53万人,全年新增开户单位240个、新开户职工9601人。

(2)民生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一是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缓缴公积金,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缴存职工渡过难关。截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响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26家,累计缓缴职工923人,缓缴金额505.32万元。二是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贷款额度由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双职工60万元调整为78万元;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付比例从40%下调至30%。三是放宽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合作准入条件,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取消项目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与33个房地产楼盘项目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目前共与267个楼盘项目开展按揭贷款合作。四是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助力城市更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五是启动实施“商转公”政策,2022年6月1日起,在本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房时申请了商业贷款,在正常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贷款全部余额或部分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12月2日将“商转公”申请对象由“大理州内缴存职工”扩展为“云南省内缴存职工”,支持在大理购房的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截至2022年底,全州共办理“商转公”贷款613笔,发放金额共31310万元。六是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七是放宽了“按月冲还贷”业务办理条件,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引导缴存职工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作用。2022年,全州共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527笔。

(3)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强化智慧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手机公积金APP等公积金惠民便民10大服务渠道,尽可能把公积金业务放在线上办理,简化相关程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查询、咨询及部分业务的“掌上办、指尖办”。企业、单位开户可自主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可直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前还本、提前结清等业务,直接发起资金结算,实现资金实时到账;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接入、“好差评”系统建设、“一网通办”工作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登记“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及线上“一表填报”等网上业务办理工作有序深入推进。强化信息共享,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同民政、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多家银行开通了数据共享接口,大力推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极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截至2022年底,互联网综合注册人数为95036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综合离柜率为64.46%。

(4)资金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是持续做好电子化稽查工作,对缺项、错误、字段不规范等数据按程序有依据地进行补齐、纠正和完善,有效防范潜在风险隐患。根据省住建厅通报,2022年底,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稽查疑点率全省最低,在全省18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排名第一。二是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管,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财务核算、风险防控以及资金的使用、调度、转存、增值操作等划定了原则规范,并通过系统授权,形成“关键业务分岗牵制、关键岗位不能相容”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管理制度》、《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度、存储管理制度》、《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提升了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四是抓实网络安全管理,委托第三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开展计算机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工作,推进信息系统软件升级,防范系统风险,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并开展公积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有效保障资金安全。五是加强逾期贷款管理,定期清查逾期贷款底数,建立催收管理台账,采取短信提示、电话催告、上门催收、法院起诉等方式全面加强贷后管理,坚决杜绝整体逾期发生,确保资金安全。截至2022年底,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整体逾期不良贷款,在册管理的24559笔存量贷款中时点逾期贷款2笔金额13.63万元,时点逾期率为0.0016%,远低于全国平均逾期0.03%。

(5)“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按照全国相同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五级十二同”要求,制定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精减业务办理资料,在业务大厅窗口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了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料、业务办理指引等事项,做到了群众办事“一次性咨询告知”。二是及时修改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指南,规范业务流程,将每个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准确清晰告知群众。对出台的政策文件依据、工作理由、具体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并在网站公布,做到政策解读到位,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公积金管理政策。三是结合全州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为民便民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四是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主动服务房地产企业、受托银行和缴存职工,将“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提升服务效能。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加强公积金业务窗口管理,推广首问负责、无偿代办、延时服务、容缺受理、“好差评”等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巍山、宾川等管理部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为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六是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和异地转移业务,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新模式,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办事“零跑腿”、材料“零提交”,截至2022年底,办理异地贷款74笔、金额3719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55笔、金额366.57万元,办理异地转入922笔、金额2703.89万元,办理异地转出555笔、金额2105.52万元。

3.聚焦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抓实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管理效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党的建设与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基础党务提升行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强化“智慧党建”管理运用,规范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等工作。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符合发展党员标准的优秀干部吸收入党,提升党组织战斗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局,纳入年度重要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切实维护网络思想安全。

(2)抓实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采取职工会、“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抓实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切实转作风、提效能,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窗口服务特性,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把为民便民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提升群众满意度。

(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深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任务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建立了岗位制衡制约机制,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廉政风险。

(4)抓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7月13日至9月5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反馈了存在的4个方面36个问题和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提出的2个问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截至2022年底,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8个问题(含“一把手”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单进园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审计,分别于12月20日和26日印发审计报告反馈了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信贷科、归集科、大理管理部、永平管理部、云龙管理部、南涧管理部、漾濞管理部、巍山管理部、弥渡管理部、祥云管理部、宾川管理部、洱源管理部、剑川管理部、鹤庆管理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85,59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5,595.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68,753.54元,下降9.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8,753.54元,下降9.7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费用增加,为更加便民、惠民,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主要用于数据接口建设便于信息系统共享;2022年项目支出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仅需支付相关维护、租赁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85,59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169.91元,占总支出的81.30%;项目支出2,877,425.59元,占总支出的18.7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8,753.54元,下降9.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3,099.84元,下降2.59%;项目支出减少1,335,653.70元,下降31.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主要支出是基本支出占比81.3%,基本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2年部门退休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原因 是2022年项目支出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仅需支付相关维护、租赁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8,16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099.84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2年部门退休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71,153.15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7,016.76元,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7,425.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5,653.70元,下降31.7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费用增加,为更加便民、惠民,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主要用于数据接口建设便于信息系统共享;2022年项目支出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仅需支付相关维护、租赁费用。2022年本单位共有预算项目2个,分别是县市管理部运行经费157万元、州中心运行管理经费183万元;县市管理部运行经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支付113.34万元,支付执行率72.9%,主要保障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正常运行,12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进行专项运行管理,包括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催收、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表格印刷确保完成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归集使用公积金计划任务。提高管理能力和运行水平、优化资产结构和运行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融资方面的职能作用,完成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归集使用公积金计划任务;州中心运行管理经费18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支付174.4万元,支付率95.3%,完成了全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行业专项运行管理及住房公积金系统数据库维护、网络租赁,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维护《新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系统日常维护;支付专线租赁费、异地灾备远程租用费及网络租赁费,三级等保测试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5,59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68,753.54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费用增加,为更加便民、惠民,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主要用于数据接口建设便于信息系统共享;2022年项目支出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仅需支付相关维护、租赁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4,66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07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19,85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2%。主要用于州中心及12县市管理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信息系统项目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支出决算为19,1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到中心调研和交流学习的人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77.24元,增长1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35.24元,增长1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00元,下降7.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我单位在编公务用车车龄较长,长期风吹日晒外观损坏严重,10月对车辆进行了修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讯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州到大理中心进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减少1,084,719.3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1,084,719.38元。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州中心及12县市管理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三清洁”、扶贫挂钩村、文明城市创建挂钩社区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8444546.22元,其中,流动资产574272.94元,固定资产1787027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4379.1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0426.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6939.06元,主要是计提折旧产生的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及以上文本数据,由单位根据2022年度资产报表自行填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1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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