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2025-12-31 15:15:37 浏览次数: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等。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缴存职工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可选择到各管理部柜台或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线上渠道办理封存即可提取。
办理材料
(1)线上渠道办理:不需提交资料。
(2)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办理: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银行储蓄卡原件;
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本金加利息),并注销其账户。
其他要求
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需为本人在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富滇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