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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代际互助”提取

  2025-12-31 15:20:59  浏览次数: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等。

申请条件

父母或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缴存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账户状态正常,自然年度内无其他购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记录,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或子女支付购房款。

提取方式

缴存人提取需到各管理部柜台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购房人身份证;

2)申请人银行储蓄卡原件;

3)购房首付款或全款发票;

4)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5)增值税及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不动产证书(购买再交易住房需提供);

6)近一个月内的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产权查询结果(可通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线上服务号,如“云南省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当地政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查询

7)亲子关系材料;

8)购房人同意提取承诺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同意提取短信验证码(6位数字)

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人及其所有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套房屋的购房总价,账户余额保留一百元,提取次数不限。

其他要求

(1)购房时间需在2018年1月1日(含)后;

(2)提取行为发生时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以不动产查询结果为准);

(3)首次办理购房人需陪同提取人到场,后续提供同意提取短信验证码即可;

(4)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需为本人在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富滇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5)申请人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同一套住房申请办理提取;

(6)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符合提取条件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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