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自主提取
2025-12-31 15:21:37 浏览次数:
设定依据
《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大理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等。
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自主灵活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时间、额度限制。
办理渠道
缴存人提取可选择到各管理部柜台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储蓄卡原件。
提取额度
需保留账户余额100元
其他要求
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需为本人在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富滇银行)开设的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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